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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芜湖新联造船有限公司在市国税局顺利办结一笔总额为1596万元的出口退税业务,该公司办税员说:“实施分类管理后,我们从申报到市国税局办理退税只用短短2个工作日,退税速度大大提高,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据了解,这是市国税局实行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后办理的首笔出口退税业务。 今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将出口退(免)税企业按资产状况、纳税信用等级、内部风险控制等标准分为四类。目前,市国税局已完成全部出口企业的分类评定工作,自2015年4月1日起,对全市900余户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优化退税服务,提高退税质效。 按照规定,对于评定为一类的企业实行简化管理,主要包括出口退税申报时不需要提供原始凭证;国税机关受理该类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在退税计划范围内,优先安排办理退税;向该类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约服务窗口),印制使用专用绿色资料袋;建立重点联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于管理类别为二类、三类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按规定提供原始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对于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除提供上述原始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外,还须同时按规定报送收汇凭证。(万瑾玲 记者 孟 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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