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国家税务局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国税部门代征有关地方税(费)的通告
全市(含四县)广大纳税人: 为切实加强国税、地税部门之间的配合,严密控管税源,经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协商确定,即日起,各级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个体税收征收点在为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受地税机关委托一并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个人所得税。 特此通告。
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国税局芜湖市地税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